點擊數:33192017-05-18 17:12:10
品牌建設的必要性,似乎已經是類似公理的存在,使得我們必須反復申明品牌之于我們,意味著什么。為什么要做,然后才是如何做。雖然看似八股,但清晰的前景描繪確是能對接下來的工作有所激勵。所謂師出有名。
品牌是一種名稱、術語、標記、符號或圖案,或是他們的相互組合,用以識別某個消費者或某群消費者的產品或服務,并使之與竟爭對 手的產品或服務相區別。這是來自菲利普·科特勒的定義。對于品牌本身的界定,并無過多爭議。當我們從結果的角度闡述品牌可以帶來了收益時,品牌資產(Brand Equity)這個概念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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